徐州房天下 佚名
近日,徐州多地发布征收土地公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鼓楼区
经省政府同意(苏政地〔2024〕550号),徐州市鼓楼区拾屯街道周屯村集体土地1.4285公顷(其中农用地1.1864公顷、建设用地0.2421公顷、未利用地0公顷)征收和转用为国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四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一条等规定,现将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公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
平山路北延(拾屯段)项目。
二、征收土地范围
征地范围详见土地勘测定界图。
三、被征地社区及面积
四、征地补偿安置
征地补偿安置按照《省政府关于重新公布江苏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最低标准的通知》(苏政规〔2023〕12号)、《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办法的通知》(苏政发〔2021〕87号)、《市政府关于重新公布徐州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徐政规〔2023〕11号)等文件规定执行。
五、征收工作安排
自公告之日起,本项目前期已签订的征地补偿安置协议生效,有关工作按协议约定办理。被征收土地所在街道、村积极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征地补偿安置工作。
本公告公示期为30日,自2025年1月27日至2025年2月27日。
特此公告。
徐州市鼓楼区人民政府
2025年1月27日
经省政府同意(苏政地〔2024〕542号),徐州市鼓楼区九里街道刘楼社区、牌楼街道马场社区、琵琶街道殷庄社区集体土地4.8537公顷(其中农用地3.7553公顷、建设用地1.0984公顷、未利用地0公顷)征收和转用为国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四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一条等规定,现将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公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
徐州市2024年度第23批次城市建设用地。
二、征收土地范围
征地范围详见土地勘测定界图。
三、被征地社区及面积
四、征地补偿安置
征地补偿安置按照《省政府关于重新公布江苏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最低标准的通知》(苏政规〔2023〕12号)、《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办法的通知》(苏政发〔2021〕87号)、《市政府关于重新公布徐州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徐政规〔2023〕11号)等文件规定执行。
五、征收工作安排
自公告之日起,本批次项目前期已签订的征地补偿安置协议生效,有关工作按协议约定办理。被征收土地所在街道、社区积极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征地补偿安置工作。
本公告公示期为30日,自2025年1月27日至2025年2月27日。
特此公告。
徐州市鼓楼区人民政府
2025年1月27日
铜山
铜政公〔2025〕18号
根据《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徐州市2024年度第25批次城市建设用地的批复》(苏政地〔2024〕721号,2024年12月31日批准征收),同意将我区新区街道驿城村、滕寨村的农民集体所有农用地5.6285公顷(耕地5.0235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并征收为国有,同时将位于铜山区新区街道滕寨村的农民集体所有建设用地0.2283公顷征收为国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一条、《江苏省土地管理条例》第四十条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批准的征收土地公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徐州市2024年度第25批次城市建设用地
二、征收土地位置:铜山区新区街道驿城村、滕寨村(具体位置详见附图)
三、涉及被征地单位征收、转用面积:
四、本公告公示期自2025年1月22日至2025年2月21日止。
特此公告。
徐州市铜山区人民政府
2025年1月22日
铜政公〔2025〕17号
根据《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铜山区2024年度第1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苏政地C〔2024〕159号,2024年12月31日批准征收),同意将我区三堡街道胜阳村的农民集体所有农用地5.5899公顷(耕地0.5258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并征收为国有,同时将位于铜山区三堡街道胜阳村的农民集体所有建设用地0.0684公顷征收为国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一条、《江苏省土地管理条例》第四十条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批准的征收土地公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铜山区2024年度第1批次城镇建设用地
二、征收土地位置:铜山区三堡街道胜阳村(具体位置详见附图)
三、涉及被征地单位征收、转用面积:
四、本公告公示期自2025年1月21日至2025年2月20日止。
特此公告。
徐州市铜山区人民政府
2025年1月21日
铜政公〔2025〕15号
根据《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徐州市城市轨道交通3号线二期工程(铜山区段)建设用地的批复》(苏政地〔2024〕560号,2024年12月20日批准征收),同意将我区新区街道麦楼社区、台上社区的农民集体所有农用地5.2994公顷(耕地3.1166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并征收为国有,同时将位于我区新区街道麦楼社区的农民集体所有建设用地0.0001公顷征收为国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一条、《江苏省土地管理条例》第四十条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批准的征收土地公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徐州市城市轨道交通3号线二期工程(铜山区段)建设用地
二、征收土地位置:铜山区新区街道麦楼社区、台上社区(具体位置详见附图)
三、涉及被征地单位征收、转用面积:
四、本公告公示期自2025年1月15日至2025年2月14日止。
特此公告。
徐州市铜山区人民政府
2025年1月15日
铜政公〔2025〕16号
根据《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江苏徐钢集团有限公司铁路专用线项目建设用地的批复》(苏政地〔2024〕674号,2024年12月31日批准征收),省政府同意将位于我区利国镇的农民集体所有农用地20.8778公顷(耕地19.8667公顷)、未利用地0.1318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并征收为国有,同时将位于利国镇的农民集体所有建设用地7.0554公顷征收为国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一条、《江苏省土地管理条例》第四十条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批准的征收土地公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
江苏徐钢集团有限公司铁路专用线项目
二、征收土地位置
利国镇马山村(具体位置详见附图)
三、涉及被征地单位征收、转用面积
四、本公告公示期自2025年1月15日至2025年2月14日止。
特此公告。
徐州市铜山区人民政府
2025年1月14日
铜政公〔2025〕14号
根据《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徐州市2024年度第21批次城市建设用地的批复》(苏政地〔2024〕561号,2024年12月20日批准征收),同意将我区新区街道滕寨村、新庄村、榆庄村的农民集体所有农用地17.0792公顷(耕地6.2723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并征收为国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一条、《江苏省土地管理条例》第四十条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批准的征收土地公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徐州市2024年度第21批次城市建设用地
二、征收土地位置:铜山区新区街道滕寨村、新庄村、榆庄村(具体位置详见附图)
三、涉及被征地单位征收、转用面积:
四、本公告公示期自2025年1月14日至2025年2月13日止。
特此公告。
徐州市铜山区人民政府
2025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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